Jackson Pollock by Miltos Manetas 2

Saturday, April 12, 2008

26/03/2008

终于回到家了。昨晚他竟然为了跟他新男友拍拖而将功课置之不理,天真的我竟然默默地帮他做完。人,可以傻到什么程度?我撑不下去了,感到一阵的呼吸困难。赶紧传个简讯给sam。。本以为我瘦弱外表,但有个坚硬的内在。可是最终还是病倒了。诗炜说我的免疫力用完了,从来未看见我生病的他们有点错愕。他们载我去看医生,医生第一句话是:读书很辛苦吗?为何会病的这么重?当下真的有股热泪想冲出来,但我强忍了。有种感觉,叛逆的我硬是要到外面创,妈妈担心却阻止不了我,到现在伤痕累累的回来,妈妈什么也没说,只是问我,是否累了?没关系,到家就好。。

爱一个人到底有多深?

妈妈对我的爱,是无穷无尽的,是无私的。。

我对他的爱,是掏心掏肺的,是累人的。。

他对我的爱,是电光火石的,是瞬间的。。

或许他真的有爱过我,我们真的有一段真心相爱的日子。是我太天真不懂处理吧!是我第一次没经验吧!我们都一直不断为对方付出,却也不断的要求对方的回报。我三番四次的要求跟他复合,我还有爱他吗?仰或我们当初爱的太辛苦,度过太多精彩的岁月而使我有点不甘心?我执著,我为了想过回那段甜酸的日子而不断地在原点徘徊,不肯离去。我们已经走到分叉路了,他,他不回头向他的新路程奔驰,就算我留在原地不动——我们的距离也会越来越远。为什么?为什么在这三叉路口,我只看到我们以前一起走过的路,我只看到他渐行渐远的背影,却永远没察觉那我该走的路?是时候启程了。

1 comment:

Elynna said...

爱真的可以让人要生要死。。。但只有一种爱是永远不会离你而去。。。家人所给的爱。。。